媳妇功劳大,老赵家改丧礼

(1)中国历史上,每个朝代的皇家都会为自己编故事。真龙天子出世肯定不一般。据传,黄帝母亲梦见闪电,之后有孕生轩辕。有邰氏女姜嫄,在野外踩了一个巨人的大脚印,之后生后稷,后稷就是周之始祖,谷神。一个叫简狄的女人,吞了玄鸟蛋,之后怀孕生下契,契就是商之始祖。后世各朝代都有这个玩法。

(2)但大宋朝换了玩法,故事最接地气。据传,五代十国战乱时,一个逃荒的妇人,一条扁担,挑两个箩筐,一筐里一个孩子。遇一道士指引方向,并点拨说:“莫道当今无真主,两个天子一担挑”,之后飘然而去。

这个道士就是大名鼎鼎的陈抟老祖,那个农妇就是杜氏,筐里的孩子,一个是宋太祖赵匡胤,一个是宋太宗赵匡义。

(3)这个故事有没有?真假程度有多少?说不清楚。但能说清楚的是:老赵家对媳妇非常看重。宋徽宗政和年间,郑居中奉旨制定《政和五礼新仪》,作为礼仪规章制度推行。这就是著名的《大宋政和礼》。

(4)在“五服”制度上,《政和五礼新仪》提高了儿媳妇的礼仪位份和待遇,即“妇为舅”为一等“斩衰”三年,“妇为姑”为二等“齐衰”三年。这样就与“子为父”和“子为母”的丧服规制是一样一样的。就是说,子女与父母是亲子关系,儿媳妇与公婆也是亲子关系。妇即儿媳妇,舅姑即公婆。

(5)而按礼仪典籍文本《仪礼—丧服》的规定,“妇为舅姑”丧服是二等“齐衰”不杖期一年。从“周公制礼”到“政和改制”,长达两千多年,期间有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等等人物,除武则天改“子为母三年”之外,没有人动过礼仪制度,特别是标识宗法制度核心的丧礼制度。可见,老赵家对媳妇的态度。

(6)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,“妇为舅姑”的丧服改制推行之后,不管在官方知识阶层,还是在民间,波澜不惊,欣然接受。进门的媳妇是家人,已出嫁的女儿是外人,第一次以文本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。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。

(7)按现行法律规定,在权利义务设定上,儿媳妇与公婆的关系与女婿与岳父母的关系是一样的。现行法律强调血缘,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永恒的。就是说,不管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,不管是已嫁女还是未嫁女,其与父母的亲子关系永恒不变。而女婿之于岳父母、儿媳妇之于公婆,就不是亲子关系。

8)但传统文化条件下,这种关系则完全不同。古法社会强调家庭,即家庭关系大于血缘关系。家庭是一个组织,家庭的所有位份都首先是一个职位,父亲母亲是,儿子女儿也是,叔叔伯伯婶子大娘等统统都是。所以“继母如母”,“过堂不为母”, “嗣父如父”,“抛家不为父”等等。

(9)按传统文化逻辑,女子出嫁时,娘家给予的陪嫁就是该女子从娘家分得的家产,之后与娘家再无财产关系。女子的权利义务关系人由父亲转移为丈夫。丈夫的家就是自己的家,儿子的未来就是自己的未来。

(10)所以,《政和五礼新仪》虽提高了儿媳妇的地位,但在实质上确是强化了家庭关系。大唐武则天强调母亲的重要性,大宋政和礼突出儿媳妇的重要性,归根到底的意思是一样的。从儿子的角度说是母亲,从公婆的角度说就是儿媳妇。

(11)为啥现在儿媳妇与公婆关系难处,归根到底都是这个男女平等的血缘亲子关系惹的祸。应当清楚,上天造出男女,就是不一样的,就是互补的。男女一旦平等,家就没意义了。反过来说一样,当社会发展不需要家的时候,男女就平等了。

永远记住:媳妇是家人,也是亲人。自古以来都是。